洛杉矶市长巴斯宣布优配速至,将从当地时间6月10日晚8点开始,在洛杉矶市中心区域实施宵禁,持续至次日早上6点(北京时间6月11日11点至21点)。

在宵禁时间内,任何没有得到特别许可的人,若出现在街道上,都将会被逮捕。但是急救人员、特殊工作人员、有紧急医疗状况的人等除外。
6月10日当天,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查尔斯·布雷耶拒绝了纽森州长提出的一项紧急动议(emergency motion)。
纽森在当天早些时候,要求联邦地方法院紧急下令,禁止川普动用加州国民警卫队与海军陆战队。纽森称,根据宪法第十修正案,宪法未明确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由各州及人民保留。因此纽森认为,川普的行为侵犯了加州的州权。
虽然联邦地方法院拒绝了纽森提出的紧急动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纽森的败诉。法院将在6月12日下午举行一场听证,届时,川普政府与加州政府会在法庭上交锋。
查尔斯·布雷耶法官是前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的亲弟弟,由克林顿提名。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部署在加州的国民警卫队与美军并未参与任何执法活动,因为根据联邦法律,除非总统援引《叛乱法(insurrection act of 1807)》中的特定条款,否则军队不得参与执法活动。
国民警卫队士兵只是部署在联邦大楼外,以防止示威者与暴力分子对洛杉矶当地的联邦大楼与移民拘留中心构成威胁,因此两者间并未发生直接冲突。
目前的逮捕行动,都由洛杉矶警方等执法部门完成。

在6月7日优配速至,洛杉矶警方逮捕了27人,在6月8日逮捕了40人,在6月9日逮捕了114人,在6月10日逮捕了197人。
川普后面或许会援引《叛乱法》,让国民警卫队与军队直接进行执法活动。

《1807年叛乱法》为美国总统动用军队执法设置了下列三个前提条件:
1)当州立法机构邀请、或是当州立法机构不能召集时,由州长提出邀请,以平息州内的叛乱;
2)当在任何一个州内发生无法执法的情况时,总统可动用军队平息叛乱;
3)当任何一个州内发生叛乱、暴力、非法联合或是阴谋,从而导致对宪法权利的剥夺,而该州无力、无法或是拒绝保护宪法权利时,总统可动用军队执法。
以上三种情况中,后两种是不需要州长同意的。但是在政治实践中,总统们通常只会在州长或州立法机构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会援引叛乱法。除非是州政府不愿意遵守法庭判决,总统才会单方面援引《叛乱法》。
《叛乱法》上一次被援引,已经是33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是在加州州长的请求下,老布什总统才援引了《叛乱法》。
同时,根据《1878年地方治安官法(Posse Comitatus Act of 1878)》,任何非法动用军队参与执法活动的人,都将面临两年以内的刑期。

该法规定:it shall not be lawful to employ any part of the Army of the United States, as a posse comitatus, or otherwise, for the purpose of executing the laws, except in such cases and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as such employment of said force may be expressly authorized by the Constitution or by act of Congress;
大意是:除非宪法或国会立法明确授权,否则不得动用美国陆军内的任何力量进行地方执法活动。
虽然该法初创时,只提到了美国陆军。但是后来,国会通过其他立法,将范围扩大到了空军、海军、海军陆战队、太空军。
因此,川普要想动用军队进行执法活动,就必须援引《叛乱法》,否则就是违法的。

另外,川普在6月10日还宣布,任何焚烧美国国旗的人,都应该被判处1年刑期。
但是,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焚烧星条旗本身,是不违法的,是受到宪法所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利。
因此,即使联邦司法部指控某人焚烧星条旗,被指控的人,也不会因焚烧星条旗而被法院定罪。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可以随时随地焚烧星条旗,比如,一个人不能焚烧别人的星条旗,也不能在别人的场地上焚烧星条旗。但是焚烧星条旗这个行为,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至少在当前,根据最高法院的既往判决,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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